2017安徽阜阳市颍泉区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
1、报考区直部门事业单位、镇办、园区事业单位、乡镇卫生院的考生,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综合应用能力分数高的优先。
2、报考幼儿教师的考生,在同岗位笔试达线人员中,根据合成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2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专业测试。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复审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7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7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